曼谷 –
24 月 XNUMX 日,曼谷总督查查特·西蒂蓬 (Chadchart Sittipunt) 签署了一项公告,批准在首都的七个地区举行公众集会。
宣布是为了维护法律和秩序,同时可以举行各种集会,表达他们的想法和要求,符合民主宪法。 地点如下:
- 帕那空区的兰孔孟镇广场
- Din Deang 区的曼谷青年中心(泰语 - 日语)
- 乍都乍区 Ratchawipha 桥下的公共区域(靠近 Soi Vibhavadi Rangsit 36)
- 帕卡农区帕卡农区办事处前的停车场
- 民武里区72周年纪念体育场
- 位于 Bang Mod 区的 Chalerm Phrakiat Bang Mod 体育场
- Taling Chan 区的 Monton Pirom 公园
集会组织者必须在集会前不少于 24 小时将场地的使用通知区官员,以便官员做好准备,并为参与者提供方便和安全。
集会期间,组织者和示威者不得损坏任何政府财产。 如果发现损坏,组织者和示威者将承担所有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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