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宪法法院裁定,前国家警察局局长不是“国家其他官员”,为总理巴育继续担任政府首脑扫清了道路。 “澄清”对于那些早在该国宪法法院举行正式听证会之前就预测结果的政治专家来说并不奇怪。
大约 100 名反对党议员向宪法法院提出了有关巴育将军的总理职位的问题,他们认为他作为泰国总理的身份应该结束,因为他也是 NCPO 负责人,这一职位被视为“泰国的其他官员”。状态”在他的时间
根据《宪法》第 170 条第 4 款和第 98 条第 15 款任命。
在今天宪章法庭的裁决之前,选举委员会和监察员都分别裁定NCPO的负责人不是“国家的其他官员”。 宪法法院以这是一个合法性问题为由,未经调查就作出了裁决。
为清楚起见,他们指出,在泰国,“国家的其他官员”在法律上与“国家官员”不同。
资料来源:Thaiger,泰国 PBS 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