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由普吉新闻提供:
以前,如果工作许可证本身没有详细说明,则禁止需要获得工作许可证才能工作的外国人在任何地方为任何雇主以及在任何此类条件下从事任何工作。 例如,如果您有工作许可证作为经理来经营一家工厂,那么您也不能在没有新工作许可证的情况下换到不同的工厂并重新开始整个(昂贵的)流程,或者在线发布 youtube 视频并赚钱以及等等等等。
这已不再是这种情况。
直到去年,泰国根据《外籍工人法》(2008 年)(“法案”)对外国工作许可进行了监管。
2017 年,关于非泰国人工作管理紧急法令的紧急法令(2017 年)(“第 1 号法令”)废除了《外籍工人法》(2008 年)。
然而,第 1 号法令纳入了已废除法案的大部分规定,并使根据该法案发布的大部分法规保持有效。
随后,27 年 2018 月 2 日,颁布了关于非泰国人工作管理的紧急法令(第 2018 号)(2 年)(“第 2 号法令”)。 第 1 号法令修正了第 XNUMX 号法令。
第 70 号法令(和该法案)第 1 条规定,“获得工作许可的人不得与雇主、在当地或在任何不同于除非获得第 71 条规定的许可,否则在他们的工作许可中指定。”
第 71 号法令(和该法案)第 1 条规定“获得工作许可并打算更改或添加以下细节的人必须获得注册官的许可:(1)工作类型(2 ) 雇主 (3) 地点或 (4) 工作条件。”
第 73 号法令(和该法案)第 1 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允许外国人以不同于工作许可证规定的方式工作。”
然而,非常重要的是,第 37 号法令的第 2 条废除了第 70 号法令的第 71、73 和 1 条。
此外,第 28 号法令第 2 条规定,工作许可持有人可以从事任何在禁止外国人工作的“官方清单”上没有明确禁止所有外国人从事的工作。
官方清单概述了外国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法获得工作许可的活动数量有限。 (当前的官方名单与上次根据该法案发布的相同。但是,官方名单已经过修订,我们将在本系列的第三部分详细说明。)
因此,任何在泰国拥有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现在都可以在任何地方、为任何人(包括他们自己)在任何条件下工作,并从事任何类型的工作,这些工作并未被官方名单排除在外。
这是对泰国外国劳工法制度的一个非常重要和受欢迎的变化。
这对泰国的工作许可证持有者来说显然是个好消息——泰国也将受益于使其劳动力市场对在日益增长的全球化经济中竞争所需的最优秀的外国劳动力人才更具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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